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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综合局    发布时间:2017-10-10

关于做好2017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资厅发综合〔201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0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精神,积极做好2017年国有企业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就业是极为重要的民生工作,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始终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持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是国家重要人才资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国家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始终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发展新常态,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加大,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更加复杂。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区、各企业要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服务的重中之重,抓好政策落实,提高就业质量。

各级国资委和国有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在稳增长、调结构中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使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政策措施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国资委要在所在地党委和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引导所监管企业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职工队伍结构,积极储备人才,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为社会就业和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

各级国资委要继续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一是严把大学生就业入口关。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建立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做好招聘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相关信息,要在本企业网站开辟招聘专栏,提高招录工作的透明度,对拟录用人员应进行公示并明确监督渠道,推动实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二是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各类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三是采取措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工作,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畅通和拓展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渠道。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继续做好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招收工作

各级国资委和国有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援藏、援青、援疆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尽力吸纳西藏、青海、新疆及有关藏区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地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央企业要继续组织开展好三地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在企业网站设立招聘专栏并与政府网站、中国国家人才网活动专栏等网页链接。各中央企业要大力挖掘和提供一批有一定技术含量和管理水平并且符合三地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岗位,吸引三地高校毕业生应聘,同时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和公开招聘活动,确保三地高校毕业生招收工作圆满完成。

四、做好数据统计及报送工作

(略)

国资委办公厅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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