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资监管  >  监督巡视 > 正文
驻国资委纪检组集体学习研讨贯彻监察法

文章来源:驻委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8-05-04

4月28日上午,驻国资委纪检组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重点结合学习贯彻监察法开展研讨。驻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国资委党委委员陈超英主持会议并讲话。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明伟,纪委副书记吴龙胜应邀莅临指导。

在主持学习时,陈超英同志指出,本次中心组集体学习,既是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的政治学习,又是思考工作方向、解决实际问题的业务探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我们要通过持续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确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出发作出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和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探索和实践了中国特色监督制度,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是中央纪委的派出机构,是政治机关,必须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的要求,从学习起步,对监察法及配套规定、办法来一个大学习大研究。

陈超英同志强调,学习必须明确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与时俱进。要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这既是我们选择“学什么”的起点,也是“怎么学”的标靶。在学习贯彻监察法的过程中,必须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结合驻委纪检组、国资央企的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学,做到在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会上,马明伟同志代表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谈了认识体会。驻国资委纪检组副组长李正义、罗景一、胡贤政先后作交流发言。副局级纪律检查员、党总支副书记王黎晓、叶兴旺分别传达了赵乐际同志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杨晓渡同志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说明。驻国资委纪检组在家的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集体学习。

【责任编辑:阳希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窗口